北京普瑞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景升

电  话:010-82428096

手  机:1370130715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青尚2层225

传  真:010-82429648

邮  箱:1365461349@qq.com

网站:www.beijingpurui.net

手机网站:m.beijingpurui.net

公司新闻

环保部发布三项VOCs监测标准

点击次数:3717   发布时间:2017/6/5 10:28:30

 环保部发布三项VOCs监测标准 更新时间:2017-6-2

“大气十条”明确规定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控制,与“大气十条”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更是对大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制定了时间表,然而我国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标准却一直处于缺失状态,对实际工作的开展和评价非常不利。近日,环保部颁布了针对固定污染源和开放源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监测标准,涉及的仪器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光离子化检测器、红外吸收检测器和气质联用仪。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2-2014);

二、《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

三、《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4-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首 页| 公司介绍| 产品展示| 公司新闻| 荣誉证书| 诚聘英才| 资料下载| 技术文章|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联系人:李景升 联系电话:010-82428096 ICP备案号:京ICP备11040848号-5 总访问量:1436321 管理登录

主营产品:环境质量空气监测系统、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气相色谱仪、专用气相色谱、在线分析色谱仪、气体发生器、色谱耗材、色谱柱、实验成套设备

扫一扫,关注我们

9

阿仪网推荐收藏该企业网站
客服中心

客户服务热线

01082428096

13701307156


工作时间

8:30-17:30

展开客服